近日,越南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制定了《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准则》。然而,许多人认为《行为准则》中的规定是不切实际和不可行的。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近日,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越南劳动总联合会、越南贸易和工业联合会与相关部委和部门举行磋商,制定了《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准则》(作为补充,更新了自 2015 年以来发布的守则)。然而,当该草案发布时,公众舆论褒贬不一。

 



“性感的样子”、“妖精的眼神交流”或“手势”可以被视为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根据守则,工作场所的性骚扰有3种类型,包括:身体骚扰,包括对身体的动作、手势、接触、性或暗示性身体影响。口头性骚,扰包括与性内容或性暗示、建议、不请自来的请求或以个人方式闲逛的邀请进行面对面、电话或电子通信。非语言性骚扰,包括肢体语言、露骨色情材料的展示或描述,或涉及直接或电子性活动,例如色情扫视、反复眨眼、不雅的面部表情、手指手势……

 

来自河内河东市的阮先生说:“我认为有必要制定一套规则来防止像这样在工作场所发生性骚扰。但无论做什么,都必须贴近实际,适合办公环境,让企业和员工都易于理解和实施。我个人觉得一些关于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规定含糊不清,难以在工作场所适用。”

 

据河内吉灵市的Nguyễn Thanh Thùy女士介绍,如果适用该守则,将会出现很多哭笑不得的情况:“在我看来,守则草案中对性骚扰行为有一些规定。守则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看起来很具体但很模糊。例如,对朋友的取笑使眼色或对服装的评论不被视为骚扰。即使应用了这些规定,我认为人们有时也会相互提防,以免被误解并导致工作不团结。”

 

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可以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消除起来却非常困难,因为性骚扰还没有充分的识别界限,没有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但是,为了保护尊严,为员工提供清新、愉悦和安全的工作环境,本准则的出台是必要的。健康与人口倡议中心理学硕士 Phạm Vũ Thiên 表示,防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行为守则草案是不可行的,许多法规仍然笼统而朦胧,甚至许多概念都不够具体和详细。比如关于性的视觉材料,那是什么?这里需要具体一点,因为它有很多行为,都会疑似是性骚扰。

 

 

健康和人口倡议中心的Phạm Vũ Thiên

 

“越来越需要更严格、更具体、更持久的法律规定,包括针对性别暴力、性骚扰和工作场所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群体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约束这些行为。然而,使法律法规不是一种形式,在成文规定方面必须非常具体和标准,否则很难申请处理对象” - 健康和人口倡议中心Phạm Vũ Thiên强调。

 

可以说,明确性骚扰的概念和性骚扰的形式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这是谴责和处理的依据。因此,很多人想知道的是,靠什么来确定“性感的样子”、“持续的眼神交流”、“不雅的表情”或“手指的手势”如何被认为是骚扰?找到定罪的证据并不容易。

 

来源:越南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