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最近对“违反投建工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的3名嫌犯实施拘捕令与搜查住所、工作处。

 

北江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对1嫌犯实施拘捕令与搜查住所、工作处。

北江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对1嫌犯实施拘捕令与搜查住所、工作处。

 

上述3名嫌犯包括 越安县建设投资项目管委会干部N.Q.H,北江市陈元扞坊的某家建设公司经理T.Q.N和该公司技术人员T.V.M。

 

经调查,北江省公安确定:在施工北江省的河内环市四路建设工程所属转移途经越安县的中压、低压电网和电信网络工程过程中,上述对象已不按获批准的设计施工;而验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工程施工工作量及制定结算卷宗;对国家造成15亿元损失。

 

根据各对象的供述以及所蒐集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已有充足证据确定各嫌犯的违法行为,北江省人民检察院本月18日已审批嫌犯起诉《决定》;批准搜查令和嫌犯拘捕令,以依法调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