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贡华文解放日报讯〕卫生部于今年5月9日就新冠疫苗第4剂(第2次加强剂) 接种工作颁行第2357号《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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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卫生部指导全国各省市卫生厅和各单位为50岁以上民众;18岁以上中等至严重免疫力减退;18岁以上高风险感染人群(医疗干部、一线抗疫干部与工业区工作的工人)接种第4剂新冠疫苗。今年5月16日,市人委会就本市民众开展新冠疫苗第4剂(第2次加强

剂)接种工作颁行第1591号《计划》。
 
旨在确保新冠疫苗覆盖率,为市民营造免疫力可持续防控疫情;按照市卫生厅今年6月7日第3739号《公文》的建议,市人委会发出指导意见如下:一是,准予扩大一线抗疫工作干部对象,包括本市18岁以上,如教师、公务员、职工与劳动者,正在本市各厅、部门、公司和企业等就职,按照市卫生厅上述公文建议获接种新冠疫苗。
 
责成市卫生厅配合开展确保新冠疫苗供应各单位。二是,责成本市各厅、部门、公司和企业订立满足第4剂(第2次加强剂)接种条件名单,并与守德市和各郡县人委会配合加紧开展正在机关、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接种新冠疫苗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