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课题组在北京组织有关专家就《从“经济新动能”到“共富新使命”——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展开研讨,涉及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机理和路径、助力共同富裕的实践和贡献、助力共同富裕未来建设的着力点等主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胡洁研究员代表课题组介绍了研究报告的写作背景和主要内容。与会专家认为,《报告》把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共同富裕这两个重要的经济与社会问题进行交叉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让更多产业、企业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红利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报告》基于共同富裕的理论框架,结合互联网与平台经济学理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实现路径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实践和十大典型案例,从价值创造(做大蛋糕)、价值分配(分好蛋糕)两大环节,直接价值创造、间接价值创造、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五个维度构建了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评价模型。以2020年之前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与美国三地市场上市的41家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为研究样本,利用2018年至2020年的数据,测算了2020年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综合指数、(分)子指数、分类指数。

 

  实证研究表明,互联网平台企业已经成为推进中国社会共同富裕必不可少的力量;互联网平台企业具有巨大的价值创造能力,并通过价值分配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助力共同富裕中作用显著。在新发展阶段,互联网平台企业肩负着“共同富裕”新使命,应积极转换角色、主动谋变、互利共生,在未来我国共同富裕建设中践行更大责任。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扬首创精神,以更多的科技创新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促进平台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让更多产业、企业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红利。

 

  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具有天然优势

 

  互联网所体现出的开放、共享、协同、去中心化特征,正是契合了共同富裕的理念、目标和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李海舰研究员表示,互联网经济是速度经济、精准经济、协同经济、网络经济、共享经济、长尾经济,互联网平台经济兼具生态经济、数字经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体验经济、零工经济,实现了去物理化、去物质化、去边界化、去管理化、去单位化、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其开放、平等、普惠、免费的特征,在理论上有推进共同富裕的天然基因。

 

  三农学者、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原主任汪向东研究员说,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离不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作用的机理可以总结为:一是广泛连接,连接人际信息、连接市场、连接财富、连接就业;二是应用精准,利用网络上沉淀的大数据实现精准经济,精准离不开数据;三是智能高效,体现在数字经济、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跨界融合所带来的企业模式;最后是普惠包容,数字技术创新不断降低自身应用门槛,惠及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普通大众。

 

  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价值创造成为助力共同富裕重要力量

 

  《报告》认为,在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平台企业凭借其网络效应、规模效应、外溢效应,通过多年的探索,开发了电商、社交、娱乐、生活服务、广告、智能终端等多种商业模式,并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业已成为助力我国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原主任周绍朋教授表示,互联网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互联网经济、互联网+赋能传统经济转型,都为实现共同富裕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都离不开互联网,而且互联网平台还为共同劳动为主的就业创造了大量的机会。这些也都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周绍朋教授还对按劳分配提出了,劳动除对必要产品进行分配外,还要不要参与剩余产品分配的问题。此外,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数据资产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也应参与分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高文书教授认为,共同富裕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是重要的社会发展目标。数字经济毫无疑问是当前经济最主要的特征,主要表现就是互联网平台体系的迅速发展。平台企业对于就业吸纳和创造影响非常大。在数字经济时代,在平台经济条件下,平台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尤其是以灵活就业替代了单位制的标准就业,将无数的就业困难群体和不适合从事全职工作的人解放出来,对于低层次或者说低人力资本就业的劳动者提高收入、保障家庭生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脱贫致富、共同富裕非常有帮助。

 

  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价值分配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助力三次分配方面同样作用巨大。与会专家认为,实现共同富裕主要是解决缩小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三大问题,其中收入差距是核心难题。互联网平台企业一方面需要以更多的科技创新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则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占比。李海舰研究员指出,在分配上应争取做到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企业家,实现多目标制衡、多维度约束、多主体共赢。

 

  初次分配中,互联网平台企业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不仅自身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更重要的是通过平台经济外溢效应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经济研究》编辑部主任金成武指出,共同富裕的概念与相关理论还有待学界深入探讨,未来这可能成为中国学者作出原创贡献的重要领域。此外,他指出,初次分配是按照以市场评价的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当中的贡献进行分配。互联网企业中,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与新技术和其他传统生产要素结合,形成了新的生产过程与新的初次分配状况,这为如何更有效率、更公平的分配带来了挑战。

 

  在再分配环节,互联网平台企业凭借其巨大的价值创造能力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税收。在第三次分配中,互联网平台企业形成了“资金+技术”多重赋能、“扶贫+扶智”双管齐下、“常态公益+重大突发事件”全方位覆盖的模式。李海舰研究员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带来巨大的价值创造的同时,在价值分配上应该有更大的责任担当,在推进共同富裕中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从而把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在更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助力共同富裕中作用显著

 

  《报告》研究显示,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美团、小米等企业位于助力共富指数前列。其中,直接价值创造方面,阿里巴巴、腾讯控股和京东集团表现位居前列;间接价值创造方面,腾讯控股表现出色,其后是阿里巴巴和京东集团;在初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中,腾讯控股均名列前茅,阿里巴巴在再分配上表现突出。美团在初次分配、网易在再分配、京东集团在三次分配中表现较好。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凭借其庞大的平台用户规模、超强的用户粘性、科技创新投入、泛生态影响力、强大的正外部性等特质,成就了共同富裕综合指数的绝对领先地位,成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中最突出的代表。

 

  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拉动就业、科技普惠、数字化公益、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了诸多尝试和贡献,作用显著。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腾讯、阿里、美团、58同城、字节跳动、拼多多、京东等先后宣布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和行动。头部平台企业拟投入千亿资金用于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推进共同富裕。

 

  新形势下互联网平台企业更需要积极践行共富新使命

 

  课题组成员与与会专家还围绕平台企业未来如何更好助力共同富裕展开讨论。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的数据、技术和网络优势,融入国家的数字化战略,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数实融合,在自身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创造更多价值的基础上,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杂志社社长、《中国经济学》副主编郑世林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基于网络优势可能产生创新惰性,未来要大力鼓励促进就业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特别要鼓励平台企业进行基础创新、原始创新来实现创新价值、创造超额利润。汪向东研究员指出,随着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发展、消费电子商务也在向产业电商延展,to B平台将在产业数字化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提供新的价值。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积极发扬“科技向善”理念,坚持发展、创新与规范并重,在规范治理中实现健康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高文书教授提出了平台企业对劳动力的过度控制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蔡跃洲研究员指出,数字经济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对一些传统产业造成冲击,对就业市场带来重构与解构的问题;此外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些新的商业模式造富了一批人,并由此带来新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汪向东研究员指出,互联网经济在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背景下实现了迅猛发展,“十三五”时期互联网政策已从鼓励发展为主转向发展与规范并重,促进互联网规范健康发展是大势所趋。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产业结构与政策研究室主任王云平研究员则认为,未来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助力共同富裕过程中,应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竞争,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助力共同富裕模式,为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提供参考。

 

  未来,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更加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与国家同频共振,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互联网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课题组/供稿;上述内容不代表中国社会科学网观点)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