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河内召开有关《〈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的普及宣传会议。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范登科少将主持会议。来自各国驻越使馆、国际机构和组织的近300名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向代表们宣传了三项内容:介绍《〈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和涉及越南公民的行政手续新要点;根据外交部的程序向外国人发放入境许可、签证和临时居留证; 越南第23/2023/QH15号法关于外国人过境、出境和居留越南的新规定。

 

越南国会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了《〈越南公民出境入境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该法规定了越南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越南的法律走廊,从而消除了实践中出现的障碍和不足,并通过许多开放和简单的规定为外国人进入越南和越南公民出国创造最为便利条件。

 

越南公安部长于2023年1月26日签署了有关批准公安部的公共服务网站提供的全部和部分在线行政审批事项名单的决议,其中有有关外国人出入境、居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2项。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的所有证件的受理、签发、延期、注销或收回。

 

在线公共服务的实施,以及地方公安局办理外国人行政手续的权力下放,有助于为机关、商业组织和个人办理出入境领域的行政手续创造便利条件,减少出行成本和节省时间。(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