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uyen Thi Nguyet 购买了进出口文件以进行再出口,以使超过 30 万亿越南盾合法化并跨境运输。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刚刚完成对13名被告人“非法运输货物和货币出境”的起诉。

 

根据起诉书,2016 年,Nguyen Thi Nguyet(SN 1985,河内 Tay Ho)以 30百万-40 百万越南盾/集。随后,Nguyet将收货公司信息、印章样本、公司负责人签字等一起发送,完成临时进口管制IC货物的合同,并办理报关手续。

 

为了让货物通过芒街口岸完成临时进口手续,然后再出口到中国,两个臣民出资购买了一个名叫A Vy的中国人的控制IC。 Vy 分配货物通过边境门,以便该对象可以接收包裹,然后将它们返回给 Thuat。

 

此外,Thuat还通过法人BDA Import-Export Tourism and Trading One Member Company Limited(以Thuat的名义成立的公司)将临时进出口合同合法化,该合同是以电子IC为文件的国际支付。记录,以便将资金从越南非法转移到国外。

 

根据主体之间的协议,Thuat将负责办理货物通过芒街口岸转口至中国的手续。每回合,主体将受益于 1000 万越南盾。通过上述手段,Thuat 和 Nguyet 将超过 38,750 亿越南盾转移到国外,并从中受益 1.52 亿越南盾。

 

起诉书还认定,Nguyen Thi Nguyet 还与丈夫成立了 8 家公司,利用这些公司的法人实体制作临时进口档案,用于短期转口和向国外汇款;利用已成立的法人实体签订非经济合同,从新加坡公司购买智能手机IC等商品,然后以临时进口的形式出口到中国公司,再出口取得许可证。

 

被告人有非法向境外汇款的记录,每笔汇款交易总额的0.1%受益。

 

Pham Anh Tuan(SN 1984,Nguyet 的丈夫)被指控与 Nguyet 共谋运送超过 67,880 亿越南盾,受益超过 67 亿越南盾。此外,Nguyet 还引诱她的弟弟 Nguyen Van Thang 从中国购买 IC。 Thang 被认定为 Nguyet 的共犯,将超过 304,980 亿越南盾运送到国外,使 4.1 亿越南盾受益。

 

检察机关认定,Nguyet 向境外非法转移超过 304,980 亿越南盾,非法获利超过 304 亿越南盾。 Nguyet 说,在调查机构,福利金额用于公司运营、采购、货物运输和个人开支。

 

与此案有关的还有部分银行的员工、胡志明市的企业主、河内的金店主,调查机构已将文件分开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来源:dantri.com

编译: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