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现在胡志明市有一家企业正在进口中国丝绸,然后贴上“越南标签”,借此出口到印度。

 

据清关后检查部(海关总署)称,一家公司申请了八份原产地证书(C / O),以将丝绸出口到印度。但是,该公司从中国进口丝绸成品到吉来港(HCMC)。货物到达港口后,他们没有将货物带到胡志明市以外的公司工厂,而是仅将货物带到了港口外的仓库。

 

之后,企业将原产于中国的商品的包装和标签更改为越南,然后出口到印度。这种行为是为了避免高税率,因为从中国出口到印度的丝绸需缴纳25%的进口税,而从越南出口的仅需5%。M公司被罚款6000万越南盾,并支付了5.5亿越南盾的非法利润。

 

最近,在与越南签署协议的国家中,欺诈和滥用越南商品原产地以享受关税优惠的情况变得复杂。这有可能使越南成为商业欺诈货物的转运点。

 

当前,许多常见的欺诈方法是企业投资于粗略的生产线和简单的组装。该企业尚未完成机械的投资和组装阶段,但已经出口了产品。海关还不断检测从中国进口的带有“越南制造”标签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