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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越南

 


一、总体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人员跨国往来有序安全,自2022年5月19日起,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将调整自越南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行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限为登机前48小时和24小时,并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抗原(Antigen)检测。

 

所有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均凭“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申请蓝色健康码,抗原检测报告无需上传至健康码申请系统,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相关措施系根据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多因素做出的安排,将视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中国驻越南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

 

(一)“双核酸”检测机构

 

 

上述检测机构为中国驻越南使领馆根据地域分布、检测能力和检测效率等进行筛选后对外公布,后续将视情进行动态调整。

 

(二)抗原检测机构

 

为便利自越南搭乘航班赴华人员接受行前抗原检测,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协调相关各方,于航班起飞当日在机场内设立临时抗原检测点,具体信息如下:

 


三、自越南始发人员健康码申请要求

 

(一)基本材料要求

 

1、“双核酸”阴性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书(如有);

 

自越始发人员须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同一领区内的不同指定检测机构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以上,第二次采样须在登机前24小时内。相关人员凭“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所在领区,向中国驻越南使馆、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中国驻岘港总领馆申请健康码。

 

以5月15日南航CZ3070航班为例,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为5月13日9:00之后,登机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为5月14日9:00之后且与第一次检测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

 

2. 机票行程单;

 

3. 签证等居留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二)在越中资机构和项目(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拟回国人员,登机前须在当地完成至少10天的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自中国临时来越出差人员,须在当地完成至少14天的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上述人员隔离期满后可申请健康码,届时须一并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附件一),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三)对于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结果曾呈阳性的人员,均视为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此类人员如需赴华,请提供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送至所在地使领馆邮箱接受预审,两次核酸检测时间均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日内。相关馆审核回复后,请在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后,上传《健康监测表(14天)》(附件二),并凭预审通过截图以及登机前“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健康码。

 

(四)对于密切接触人员:疑似和确诊病例出现症状前2日起,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日起,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且无有效防护的人员,均视为密切接触人员。此类人员请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其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上传《健康监测表(14天)》,并凭登机前“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健康码。  

 

(五)中国驻越南使领馆不为自越南出发经第三国或港澳台地区中转赴华人员核发健康码,请大家选择直飞航班赴华。因转机造成的滞留、遣返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经越南中转赴华人员

 

越南各机场中转区无检测机构,无法为转机人员提供检测,请从其他国家出发乘客避免经越南转机赴华。

 

驻越使领馆郑重提醒短期来越人员入境时须持有与来访目的相符签证,赴华前请提前咨询驻越使领馆健康码申请材料要求。在结束相关活动后,按使领馆要求在登机前进行至少7天健康监测。因不符合防疫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健康码申领方法

 

(一)中国公民应在获得“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访问中国公民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见附件三)或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二维码见附件四),注册登录后选择检测机构所在领区,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蓝色健康码。

 

(二)外国公民应在获得“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访问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二维码见附件四),注册登录后选择检测机构所在领区,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DC”标识的蓝色健康码。

 

六、特别提醒

 

(一)综合考虑疫情风险和出行成本,请大家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确因紧急事务必须搭乘航班赴华,在进行检测后,务必加强行前自我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检测后及旅行途中的感染风险,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入境后造成输入。

 

(二)以上需自行申报内容(如:过去1个月内第三国旅行史、既往感染史、同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请务必如实填报。未按要求申报,赴华后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相关规定,可能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请申请人在取得报告后第一时间提交健康码申请,对照上述公告正确填写信息、完整上传材料。中国驻越南使领馆每日均安排专人开展健康码复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申请人一般会在成功上传后12小时内获得健康码,无需通过电话、邮件反复催询,以免占用工作资源,干扰审核进度,最终影响本人或他人行程。

 

(四)中国驻越使领馆指定邮箱:

 

驻越南使馆: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驻胡志明市总领馆: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驻岘港总领馆: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一: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

附件二:《健康监测表(14天)》

附件三:“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四:“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网页端二维码

 

 

(注:请点击本文左下方“阅读原文”前往使馆网站下载附件1和附件2)

 

来源:中越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