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经济河内消息 总理同意工业和贸易部的提议,在4月份允许出口40万吨大米,总理要求有关部门在4月份报告大米的出口情况,并提出总理计划。在4月25日之前的5月管理大米出口。


最近,政府办公室就疾病,干旱和咸水入侵情况下的稻米出口向工业和贸易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以及财政部发送了文件。


因此,首相同意了工业和贸易部关于在4月允许出口40万吨大米的提议。


总理要求有关部门在4月报告大米出口情况,并在4月25日之前的5月提出总理的大米出口计划。

 

制定一个管理国内和出口大米市场的方案,以防COVID-19流行持续到2020年底。

 

同时,总理指派工业和贸易部根据其权限领导并与财政,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及相关机构进行协调,以确保其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同时,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稻米生产链的干扰,保护农民和相关商业组织的合法权益。

 

总理要求财政部领导与有关机构协调,根据批准的2020年国家储备目标和计划紧急购买足够的粮食储备,并对储备进行研究。根据总理在2020年4月3日的政府办公室第140 / TB-VPCP号通知中的指示增加必要的储备金。

 

最后,总理指派工业和贸易部与司法部和有关机构进行协调,以研究对不符合工业和贸易部报告制度的大米出口企业的制裁的修订和补充。根据2018年8月15日政府关于大米出口业务的第107/2018 / ND-CP号法令(如有必要)。



早在4月6日,工业和贸易部就在4月份向总理提议出口40万吨大米。

 

在4月的最后一周,根据疾病动向以及各部委,总理和总理的报告,总理将考虑并决定5月份大米出口管理的方向。

 

工业和贸易部还计算出,4月和5月允许出口的大米量约为80万吨。出口许可证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0%,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5.7%。

 

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的官方公告,冬春作物的商品大米出口量约为300万吨。如果算上从2019年开始转移的“水头”数量约为320万吨。

 

由于3月份的出口速度为25,000吨/日,随着3月24日0:00之前开放的报关单继续执行,估计到3月31日的大米出口量约为1.7。万吨 出口的大米剩余量约为1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