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消息,江苏省消保委发文称,省消保委选取了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品牌,作为样本进行调查,收集14家新能源汽车企业47份协议,梳理出10个方面共15项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据悉,不平等条款主要体现在车企免责条款过宽,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链接第三方增值服务,却不提供任何保障等10个方面。江苏省消保委文中配图显示,从协议问题率方面来看,威马汽车的问题率最高,达到60%。其次是小鹏、上汽通用五菱、比亚迪汽车,问题率达53.3%。

  

其中,在车企单方修改权无限制,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方面,包括长安、长城、广汽埃安、极狐、吉利、上汽通用五菱、特斯拉、威马、小鹏在内的9家车企,在协议中设置了车企单方修改权,同时免除单独通知消费者义务,在单方修改的原则和宗旨上也无任何限制。

  

举例而言,极狐APP在用户协议中提到,“本协议可由北汽新能源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若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经接受本政策的全部修改。”

  

在约定管辖只考虑车企,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方面,14家企业全部通过单方制定的格式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或仲裁,且选择的管辖法院或仲裁均是车企所在地,并非与消费者协商确定,实质上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加重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总体上,新能源车企在制定格式合同中普遍仅考虑自身便利。而相对弱势的消费者若处在企业自我优待与设置“套路”的协议里,其权益必将大打折扣。下一步,省消保委也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约谈工作,保障消费公平。

 

来源:AI财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