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涉疫区,不回沧。为共同守护家乡平安、亲人健康,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等涉疫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沧返沧。

 

二、来返沧,须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县(市)和近7日内出现本土病例地级市、县(市)旅居史的来沧返沧人员,必须提前48小时,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申领沧州“市民码”、拨打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属村(居)委会、单位报备,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过站口,免费检。所有外地来沧返沧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沧交通场站或交通卡口指定地点进行第一次免费核酸采样,在24小时-48小时内,主动前往公布的核酸采样点进行第二次采样。

 

四、非必要,不离沧。本市人员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

 

五、戴口罩,必扫码。广大居民须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口罩潮湿或脏污要立即更换,不要随意摘戴、错误佩戴。所有公共场所要主动申领、醒目张贴“健康码(场所码)”,在入口处安排专人查验,不得“无码运行”,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广大居民前往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六、强预防,不聚集。所有符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应积极接种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非必要不组织、举办、大型聚会、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婚丧嫁娶简办,确需举办的聚集性活动必须向属地进行报备,并严控规模。要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收取快递及时消毒消杀,避免购买进口商品。

 

七、守规定,不外出。居家隔离人员要积极配合属地做好流调溯源、跟踪随访、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

 

八、有症状,快就诊。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做好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九、不信谣,不传谣。广大居民要提高对网络传播信息的甄别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积极举报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不得随意发布、转发、传播、扩散未经证实的消息。

 

十、违法纪,必追责。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产生疫情防控风险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8日

 

原标题:《通告 |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南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