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新航(03931.HK)与宁德时代(405.400, -7.83, -1.89%)(300750.SZ)专利战的第二份判决书出炉。

 

  2月21日,中创新航公告披露,已收到福州中院就宁德时代起诉其专利侵权的一审判决书,此项判决针对“锂离子电池”专利,中创新航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总计3680万元。法院还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这一赔偿金额不到宁德时代提出索赔额的五成。

 

  2021年10月,宁德时代就一款电池产品在起诉中创新航侵害其“锂离子电池”专利,索赔额为3000万元。次年,宁德时代将索赔额增加至7800万元。

 

  中创新航称,涉诉产品处于其生命周期末期,已被公司新款产品迭代。该公司将就上述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同时,涉诉专利的有效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


  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均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龙头。去年,中创新航蝉联国内动力电池装机第三位,全年市占率达6.5%,较2021年提升0.6个百分点;位居榜首的宁德时代市占率为48.2%,同比下降了四个百分点。

 

  截至目前,宁德时代共计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五项电池专利,索赔总额高达6.47亿元。

 

  中创新航知识产权负责人吴迪曾向界面新闻等媒体表示,专利侵权诉讼是商业竞争中的常见手段,提起诉讼的目的是期望对方的商业活动受到影响。

 

  宁德时代也曾公开表态称,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愿与行业参与者就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保持沟通合作,也会重拳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市场良性竞争。

 

  去年11月,双方专利战的首份判决揭晓。福州中院认定中创新航侵害宁德时代“集流构件和电池”的发明专利,被判赔偿总计296万元。中创新航当时称,将就该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目前,双方尚有三项电池专利诉讼尚未一审宣判。

 

  去年11月,宁德时代还在一起针对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锂电洛阳公司)的电池专利案中胜诉,获赔1416万元。该案涉及的专利为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原为中创新航子公司,目前与中创新航已无股权关系。该公司同样不服判决,表态将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去年底,中创新航发起反击,以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为由,起诉宁德时代不正当竞争,不过双方均未披露案件的具体细节。

 

  截至2月21日上午10点,宁德时代上涨0.41%,报422.2元,市值为8737.93亿元;中创新航下跌0.22%,报22.35港元,市值为391.68亿港元。